(本文作者:徐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高丽等)
神经病损的原因主要有脑血管意外、颅脑损伤、小儿脑瘫、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病、多发性硬化等,前五种疾病尤为多见。近年来,脑血管意外年轻化的趋势极为明显,交通、工伤事故所致颅脑损伤的发生率直线上升,已成为居民的主要死因之一。脑血管意外和颅脑损伤等神经病损患者的存活者,如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神经康复治疗,绝大部分能够重新步行,部分患者还可以恢复一定的工作能力。但是,由于受到经济、社会、设备、技术、人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接受神经康复治疗的神经病损患者还比较少,特别是广大农村神经病损患者很少能够得到神经康复治疗,推进以神经康复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康复工作,已成为神经康复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1 神经康复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为掌握我市神经康复工作现状,我们对我市城乡神经康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我市现有的市、、县、镇、村300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有职工3万余人)中,开展神经康复工作的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神经康复科室、病区等)不足10所,专业医生不到20人,每年接受神经康复治疗的神经病损患者不到总病例的1%,绝大多数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正确的神经康复治疗而致残、致畸,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重担。
2 对策与措施
2.1 提高认识,把神经康复纳入社区康复工作范畴 神经康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仅仅依靠现有几家设立康复病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于广大神经病损患者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把神经康复纳入社区康复工作范畴已势在必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神经康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神经康复工作作为社区康复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
2.2 加强领导,把神经康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2.2.1 切实加强对神经康复工作的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有专人或专门的科室具体负责神经康复工作,认真制定神经康复工作规划和计划及相关工作职责、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神经康复工作。要坚持“低投入、广覆盖”,推广适宜的神经康复技术,满足广大神经病损患者的基本康复需求。
2.2.2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神经康复是社区康复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在开展神经康复工作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残联、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为推进神经康复工作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2.2.3 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服务模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医院管理工作中,要认识到神经康复工作具有广阔的前景和市场,是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要认识到神经康复不仅仅是临床医学的一个专业,同时也属于预防医学范畴,是预防医学中的三级预防(临床医疗为二级预防、预防保健工作为一级预防) ,要增强预防为主的观念,把神经康复工作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认真组织实施。
2.3 加强神经康复队伍和机构建设
2.3.1 队伍建设 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是神经康复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和技术指导中心,应设立专门的科室或建立专门的病区,要安排医务人员进行专门的神经康复培训,以承担神经康复工作职责。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是神经康复工作的基层业务承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神经康复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各地要根据神经康复工作需要对从事康复医疗管理的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神经康复专业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有条件的村(社区) 应积极开展神经病损患者亲友和义工的培训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加强神经康复医生的卫生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康复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2.3.2 神经康复科室建设 市、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 作为神经康复的技术指导中心,要切实加强神经康复科室、病区建设,添置必要的神经康复设备、器械,保证神经康复工作需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康复科室建设,努力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场所(可兼用) ,有档案柜,有专(兼) 职医生,有制度,有表卡,有记录。村(社区)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逐步做到“七有”:即有训练场所,有训练器材,有无障碍设施,有规范的表卡,有宣传普及读物,有工作制度,有训练记录。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中,要依托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现有机构和设施,逐步建立残、健融合的村(社区) 康复活动室,村(社区) 康复活动室应设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个重要科室。村(社区) 康复活动室原则上应有40m*2以上的康复训练场地,并配备经济适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和辅助用具、康复普及读物。
2.4 切实加强神经康复工作的规范管理
2.4.1 明确神经康复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内容 各地要认真开展基础调查,掌握当地神经病损患者现状,以及康复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等服务需求状况,建立神经病损人员档案(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要大力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实施主动干预,控制脑血管病的发病,降低致残率。
2.4.2 完善业务工作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社区康复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和基层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进一步明确镇、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康复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要求,形成规范化的社区康复工作制度体系。
2.4.3 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完善的社区康复考评体系 为促进市、县(市、区) 级医院、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康复医疗工作的开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把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要认真落实目标管理和责任分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社区康复工作考评规范,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和检查,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镇、村建设同步推进。
2.4.4 加强人员执业准入管理 神经康复工作技术要求高
除应有专门的神经康复医生外,还应有专门的技术操作人员,以开展神经病损的康复治疗。各地在搞好社区康复机构建设的同时,要重视神经康复医生队伍的人员准入管理,未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其他相关卫生技术职称、资格)和经过专门的神经康复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神经康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的医务人员在从事神经康复工作前,应参加神经康复培训,并取得神经康复培训合格证,否则不得从事神经康复工作。 |